关于印发《咸宁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0-07-22
关于印发《咸宁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
根据省残联2015年下达我市4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和《湖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各地近年来对该项目的执行情况,为确保新年度按上级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如期完成,制定了《咸宁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10日
咸宁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5年省残联分配我市4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鉴于项目任务数较小,为便于组织实施和管理,决定分年度轮流承担执行项目任务。今年分别由赤壁市完成20户、通城县完成10户、嘉鱼县完成10户。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内容应根据项目对象实际需求,结合财力、物力情况,科学安排,按残疾人个人需求选择地面硬化坡化、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坐便器改造、卫生间扶手、抓杆(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沐浴器具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等,必须做到安全方便、经济适用,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二、补贴标准
每户无障碍改造标准不低于6000元,其中,中央资助3500元,地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每户解决匹配资金不低于2500元。
三、操作方法
(一)选准对象
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重点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原则,先由下而上推荐,再由县级残联审核把关,认真筛查确定对象,增强透明度,接受残疾人和社会监督,使急需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真正享受优惠政策。
(二)严密组织实施
要制定好全程实施方案,选派协调管理能力强,有经验又认真负责的人员,专担此任,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突显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帮助搞好项目改造内容设计。要选择具备相关资质、服务质量好的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三)规范档案资料
项目单位要及时整理包括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改造内容、技术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项目对象统计表等在内的相关资料(见附表),建立详细规范的项目档案,并录入数据库,加强保存管理。
(四)按时上报
每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回访受益残疾人家庭,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和总结经验,定于每年11月底前分别向市、省残联提交项目实施报告及相关资料,市残联将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和过问项目改造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确保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对象要兼顾各类别残疾人,城乡统筹安排,优先照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家庭。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把好质量关。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专账,必须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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