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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

来源:clkfk 时间:2015-06-18 编辑:Administrator

一种不易发现的眼病——弱视

 

一、什么叫弱视?

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8,且不能矫正者均列为弱视。

二、弱视有哪些表现?

1.视力减退,最佳矫正视力≤0.8。根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1987年制定的标准,将弱视分为三级:重度弱视,矫正视力≤0.1,中度弱视,矫正视力0.2-0.5,轻度弱视,矫正视力0.6-0.8。

2.拥挤现象:在检查视力时,尽管视标大小,照明和距离相同,但是视标间隔不同,所测视力的值不同。间隔越疏,视力越高;间隔越密,视力越低。

3.固视异常:弱视眼多注视不良,称异常注视,如旁中心注视(即用中心凹以外的某点注视目标)。

4.有屈光不正和/或斜视的存在。

三、弱视的危害有哪些?

弱视的最大危害是患儿不仅双眼或者单眼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专家认为:弱视危害大于近视,因此,弱视对于患者来说,将一辈子影响生活、学习和工作。在患者眼里,立体视觉欠缺,因而不能准确的判断物体的位置和远近。

四、弱视怎么治疗?

弱视治疗的方法很多,首先是消除病因,如:配镜矫正屈光不正,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其次是综合疗法,如:常规遮盖疗法,红色滤光片遮盖法,光刷治疗,弱视治疗仪综合训练等。而不论哪一种治疗都需在正规医院、医师的指导下进行。3岁前为儿童弱视治疗的关键期,3-10岁为治疗的敏感期。弱视眼在关键期内可逆性是很弱的,但在3岁后,如果弱视眼仍得不到治疗,抑制程度就会逐渐加深,尤其是8岁以上,治愈的希望就小,而且疗程长,12岁以上治疗基本无效。所以说学龄前是最佳治疗期。

五、影响弱视疗效的人为因素有那些?

影响弱视疗效的人为因素有很多:(1)医疗方面:医疗条件是否好,治疗方案和选择的治疗方法是否恰当。(2)家庭因素:有些弱视儿童家长,因工作忙而不能带弱视儿童按时复诊,也有些家长对弱视儿童的家庭治疗不够重视,不检查,不督促,甚至眼镜也不予配戴等,也有的家长只相信虚假广告,放弃正确的治疗方法,改用所谓的快速的新方法,新工具,结果相反而延误了治疗。(3)患儿因素:有些弱视儿童拒绝配戴正视镜,拒绝遮盖治疗,家庭治疗不认真或不正常,或偷看电视或打游戏机等。(4)环境因素:有些弱视儿童受到其他孩子的嘲笑,说配戴矫正眼镜是“四只眼”,遮盖治疗是“独眼龙”等,拒绝配戴治疗镜、放弃遮盖疗法。也有个别老师对于儿童弱视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把学习和治疗对立起来,使弱视儿童没有时间进行治疗。

弱视常发生在婴幼儿期,由于患者无法用言语表达,家长很难发现,很多患者等发现视力差时已过了最佳治疗时间,而造成终生遗憾。因此对幼儿早期健康体检尤为重要。一旦发现,一定要尽早配合医师坚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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