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流程
1、人工耳蜗项目
①未确诊的残疾儿童
至户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初筛→区(县)妇幼保健院(所、站)复筛→市残疾评估机构确诊,出具诊断证明,发放申请表和申请审批表→定点医院进行术前复筛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经定点医院术前检查认为可以手术的听障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市残疾评估机构和定点医院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和申请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区(县)残联提出救助申请→区(县)残联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区(县)残联统一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市残联审批→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手术和康复训练安置,并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卡(救助卡由救助儿童法定监护人保存)。
②已确诊的残疾儿童
至户籍所在区(县)妇幼保健院(所、站)→市残疾评估机构确诊,出具诊断证明,发放申请表和申请审批表→定点医院进行术前复筛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经定点医院术前检查认为可以手术的听障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市残疾评估机构和定点医院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和申请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区(县)残联提出救助申请→区(县)残联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区(县)残联统一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市残联审批→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手术和康复训练安置,并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卡(救助卡由救助儿童法定监护人保存)。
2、其它项目
①未确诊的残疾儿童
至户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区(县)妇幼保健院(所、站)→市残疾评估机构确诊,出具诊断证明,发放申请审批表→ 凭评估机构的诊断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由残疾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到其户口所在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区(县)残联审查核实→区(县)残联统一将初审过的申请材料报市残联,在残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市残联审批后,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卡至指定机构享受救助(救助卡由救助儿童法定监护人保存,低视力项目不发救助卡)。
②已确诊的残疾儿童
至户籍所在区(县)妇幼保健院(所、站)→市残疾评估机构确诊,出具诊断证明,发放申请审批表→ 凭评估机构的诊断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由残疾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到其户口所在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区(县)残联审查核实→区(县)残联统一将初审过的申请材料报市残联,在残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市残联审批后,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卡(救助卡由救助儿童法定监护人保存,低视力项目不发救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