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残联,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内各中心支行、各直管市区支行: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根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和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残联《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制定了《湖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扶贫办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住建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省残联
2012年9月17日
湖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纳入各地扶贫开发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五年来共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41万,残疾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状况逐步改善。
目前我省农村仍有贫困残疾人130万以上,他们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所占比例较大的特困群体,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残疾人扶贫工作,依据国家《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及《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为10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继续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帮助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三、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优先解决。各地党委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实施《湖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开展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确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
(三)在全省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调查,建立完善贫困残疾人口的识别机制,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录入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四)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各级政府实施的各项生活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要及时救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建立农村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依托“阳光家园计划”逐步建立农村重度残疾人津贴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五)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多渠道安排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积极运用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就业。
(六)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粮食直补、农机购置等相关农业生产的各项直接性补贴以及家电下乡等生活消费方面的补贴。鼓励、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试点项目。
(七)继续实施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项目贷款择优选择确实能够明显帮助贫困残疾人增收的中小型农业产业项目给予扶持。小额到户贷款重点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零售商业、家庭服务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家庭快速增收的经营项目和微利项目。探索贫困残疾人承担风险的担保机制,研究解决贫困残疾人贷款担保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和使用。
(八)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全省资助10万人次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各地要加大投入,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大力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注重培训效果。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
(九)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危房改造纳入本地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确保优先安排。继续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帮助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资助标准,改善其家庭居住条件。
(十)组织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扶持10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挥其安置就业、辐射带动、培训服务等功能,带动更多残疾人脱贫。
(十一)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扶残助残。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帮扶5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商务部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闻出版部门“农家书屋”管理员项目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重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县、乡、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纳入其中。推动建立社会帮扶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
(十二)加强完善残疾人扶贫服务网络建设。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向农村延伸,发挥县、乡残疾人服务社的作用,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检查监督与统计
(一)各地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二)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
(四)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加强对扶贫项目数据库的管理。
湖北省残联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